关于做好2018年合作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“合作教育实施意见”规定,就2018年合作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做好相关工作安排。
一、岗位征集
每个单位至少征集3个岗位,员工以小组形式开展工作性实践。要优先到校企联盟内的单位征集岗位。
二、员工遴选
本着自愿的原则,各单位做好员工遴选工作,将遴选结果(附件1)于7月6日之前上报教务处。
三、实施要求
工作时间不少于5周;若与其它实践教学环节结合,不少于8周;工作内容要与专业教育相结合,有利于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提升。
四、成绩构成
总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成绩、合作教育单位成绩、总结报告成绩等构成,填写参考格式见附件2。
五、总结安排
开学第一周各单位做好总结工作,凝练问题、总结经验、挖掘亮点、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联 系 人:陈 烜
联系电话:65456
邮 箱:lntu_sjk@163.com
教务处
2018年6月26日